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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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日期:2020-09-17 来源: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监督检查事项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和使用单位监管。

二、执法对象

      各生产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单位。

三、执法依据

     《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四、检查内容
  1、检查相关企业是否生产符合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中所发布的新型墙体材料,有无生产粘土砖情况;
  2、检查相关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新型墙体材料;
  3、检查工地是否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有无使用粘土制品;
  4、会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检查工地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五。监督检查方式
  1、“双随机”检查;
  2、根据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

六、监督检查程序
  1、制订检查计划。确定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并正式印发部署。
  2、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开展不定期的突击性检查,严防出现区域性、行业性产品生产、应用和质量问题。
  3、通报检查结果。根据检查的情况,对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4、整改后处理。组织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报告市新墙办、市建设安监总站。

七、监督检查处理
  对生产和应用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违法情况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处罚,处罚完成后书面告知各地新墙材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