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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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9-21 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沈濂代表顾明玥代表、李华良代表、沈斌代表、沈冲良代表、沈战丽代表、孙永明代表、张敏华代表

你们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传统优势行业企业主动战略重组、打造高水平制造业服份企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制造业是我市经济的主体力度。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必须重视行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正如您所说,传统制造业企业主动战略重组的意义非常大。近年来,我市围绕企业做大做强,制定出台了《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规上(限上)企业股改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2018〕65号),按照“明确目标、量质并举,提高认识、降低成本,统筹协调、精准服务”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一般规范性股改工作,从而实现资源优化整合,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发展,为我市企业高水平、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助力企业发展。近年来每年股改企业在1000家以上。

一是广泛动员部署。我们围绕企业股改,摸基数、定目标、理思路,以提高对股改的认识为着力点,高频度宣传,多方位发动。市股改办组织力量赴各县(市、区)和部份乡镇(街道),面向当地的拟股改企业,进行政策宣讲,解读股改的内涵与意义,同时还与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合作,组织行业内企业,宣讲股改的内涵和意义。加强企业股改工作和股份制企业各类人才的培训,增强企业股改主动性。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为推动一般规范性股改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嘉兴市企业股改、上市(挂牌)新政二十条》对注册地在市本级实施一般规范性股改的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中介合同费用及企业付款凭证给予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制订出台《嘉兴市企业股改、上市(挂牌)新政二十条》及有关配套操作细则,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开展并购重组。严格落实并购重组过程中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方面的税收支持政策。本地被并购企业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品牌荣誉等称号及相关优惠政策,并购重组后仍符合相关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可由实施并购重组的企业按规定继续享受。经相关部门批准,允许企业直接继承使用被并购重组企业的用水、用能和有偿取得的排污权等指标,也可有偿转让和交易。上市(挂牌)企业在境内、境外实施并购重组并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在完成重组资产产权过户后,分别按照并购交易实际发生额的5‰和7‰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三是搭建交流平台。成立上市公司发展促进会,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加强上市公司培训,集聚海内外资源,提升嘉兴市上市公司运用资本市场筹措资金、集聚资源的能力,全力支持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和并购重组。三是加强监测评价。落实传统制造业关键性量化指标并分解到各县(市、区),加强监测分析,完善考核评价,支持优质传统制造业企业开展跨境并购和国内产业并购,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优质资源。今年以来,我市传统制造行业已完成并购重组5起,交易总额25.9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500.72%。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还存在着进展不平衡、股改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企业股改和兼并重组的引导。一是健全优化企业培育库。推动龙头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多渠道上市,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实施高端并购、强强联合,加速传统优势行业关键资源整合,提升集群产业发展层次。二是实施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计划。鼓励上市公司开展着眼于国内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优质资源的并购重组,推动上市公司开展以高端技术、高端人才和高端品牌为重点的跨境并购。三是推进企业并购重组。加强与浙江省并购联合会等市场服务组织的合作,搭建并购项目库、路演中心和融资服务为一体的并购信息库平台;鼓励各类并购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参与企业并购,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并购贷款、银团贷款,为优势行业企业开展并购提供融资支持,推动传统优势行业加强资源整合,实现优势叠加,提升市场竞争力。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制造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