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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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0-26 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叶强、黄永珍、瘳洪德、沈培林、姚明良代表:

您们在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培育嘉兴本土企业,打造细分领域龙头,提升嘉兴工业经济》的建议的议案收悉,我局认真组织了学习,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构建“五企”培育体系

一是打造一批领军型企业。聚焦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和医药化工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雄鹰企业”和“链主”型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培育方案,开通“重要服务事项直通车”,建立”一对一”服务机制。二是打造一批高市值上市企业。组织实施企业“上市100”专项行动,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按照“孵化一批、招引一批、股改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并购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构筑可持续的企业上市全周期梯队。三是打造一批冠军企业。重点在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引导企业专注目标市场,打造更多的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实现和保障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单项冠军”示范企业8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1家、“隐形冠军”企业10家。四是打造一批裂变发展企业。重点在数字经济、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时尚产业和航空航天等领域,遴选一批具有高成长发展潜力的“瞪羚计划”“放水养鱼”培育企业,支持其裂变式发展,构建我市企业梯队中坚力量。五是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聚焦数字经济、航空航天、人工智能、生命健康、集成电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根本,坚持企业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举,加快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实施“雏鹰行动”,推动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2019年(含)以后升规且连续三年在规的制造业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二是对企业培育、股改、挂牌、上市分阶段给予总额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企业股改中的相应支出费用给予奖补;对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兼并重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三是“瞪羚企业”在培育期内,完成年度培育目标的,按其地方贡献超上年度30%以上部分,给予一定的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享受这一条的,同期内工发、科发资金不再重复享受)。四是“放水养鱼”培育企业在培育期内,完成年度培育目标的,比上年度新增地方财政收入市级留成部分予以支持。

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一是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化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各领域改革,持续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提升行政审批、政策支持、标准规范、资源开放等方面政府服务的科学性、灵活性和针对性,并及时主动解决阻碍新经济发展的矛盾问题。二是助力企业融资。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组织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十大专项行动,制定出台银行业17条、保险业14条指导意见,大力推动银行减费让利和还款方式创新。深化科创金融改革,研究设立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并争取1000万元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科技企业贷款增量扩面,鼓励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强做大。三是强化人才支持保障。深入实施“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给予领军团队项目A类1000万元、B类800万元资助;创业领军人才A+类700-1000万元、A类500万元、B类300万元、C类200万元的项目资助;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创新领军人才的,按人才年薪的A类70%、B类60%、C类5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给予A类100万元、B类60万元、C类40万元补助。对引进顶尖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可申请最高1亿元的重大人才项目支持。四是发挥财政资金效率。加强财政支持企业政策、制度的顶层设计,着力解决政策制度多、小、散等“碎片化”问题。强化分类引导:对大企业着重在市场拓展、品牌建设、走向国际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发展中的中小企业着重在人才、土地、融资等要素保障方面给予支持;对初创期的小微企业重点在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培训服务、典型引导、各种税费政策减免等方面放水养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