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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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0-26 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郑江南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地方立法规范嘉兴市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关注与支持。近年来,嘉兴市抢抓国家发展数字“新基建”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兴市信息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文件精神,我市所有县市区(五县两区、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的5G专项规划于2020年8月全部获政府批复发文,为加快推进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通信基础设施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和规划支撑。截至2021年5月底,全市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5196个,5G基站覆盖密度居全省第一,实现了嘉兴市区、县(市)主城区、镇(街道)中心区和重点场景的5G网络全覆盖。

但是,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目前,嘉兴的通信基础设施仍然存在进场难、落地难、保护难等问题,您提出的“建议嘉兴市政府出台通信设施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有效保障通信基础设施的有效建设和安全运行。”有较强针对性,为此,市经信局与市司法局、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会办单位进行了对接,从市司法局了解到,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目前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相关立法尚未下放至设区市一级。不过,今年浙江省出台的《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和《建设工程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标准》(DB33/1239-2021)明确了通信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的要求和规范。因此,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做好通信设施的建设与保护工作。

一、加强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相关规定的学习宣传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中心组学习内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宣讲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授课,着重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学习解读。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发挥以案释法宣传作用,发布破坏通信设施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落实新闻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开辟专栏专刊,深化科普宣传,提升全社会对5G网络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畅通政策咨询途径,及时回应、解答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要加强对纠纷站的攻坚力度,抓典型,树案例,形成良好的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宣传氛围。

二、加强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配套政策的推广落实

在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过程中,认真遵守《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建设工程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标准》《浙江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土地、电力接引、能耗指标、市政设施等资源要素方面给予重点保障。认真贯彻我市《关于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落实5G通信基础设施“四同步”的通知》要求,实现5G基站配套和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制度;认真贯彻我市《关于加强“智慧杆塔”通信基站设施建设的通知》精神,推进通信基站共建共享。认真贯彻落实《嘉兴市5G基站建设审批“一件事”集成改革指导意见》,全力推进5G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不断完善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配套政策制度,全力打造全省一流、国内领先的5G基础设施,进一步促进5G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机制的完善优化。

充分发挥市数字经济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铁塔主责、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的5G基站建设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基站建设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强化通信设施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私挖乱接、损坏通信设施的查处力度,各通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办理规划审批、规划验收、道路开挖审批手续,定期将管线更新数据上报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到底数清晰,减少在各类交叉施工环节对管线的破坏。加强5G基站建设督查考核,明确下达各县(市、区)5G基站建设目标任务,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逐级落实,各地5G基站建设审批牵头部门按照“月通报、季例会、年考核”要求,定期召开总结会议,及时增补年度建设数量,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任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