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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3011/2021-00005 文号: 嘉经信数经〔2021〕32号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发文日期: 2021-07-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数字经济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4 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经信、人社、财政部门:

为深入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提升数字经济领域职业技能,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数字经济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和《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数字经济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目标任务

我市数字经济领域的企业职工,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经贸摩擦影响的企业职工。

根据各地规上企业数和数字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结合省经信厅下达的培训目标任务和市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确定2021年各县(市、区)培训目标任务数(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内容包括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亩均论英雄改革、两化融合、传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小微园区数字化改造、智能制造、机器换人、企业上云、工业控制系统安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集成电路、区块链技术和应用等。

数字经济职业技能培训作为项目制培训之一,是现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有效补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采取线下方式开展培训。

三、培训定点机构确定

原则上通过公开遴选,确定数字经济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程序为:

1.申报。培训定点机构实行自主申报原则,凡有意向申报培训定点机构的单位于规定时间向当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申报材料。

2.评审。当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会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主要审查培训机构的培训条件、师资力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情况。

3.认定。根据评审小组评审意见,当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在其门户网站上对拟认定的数字经济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无异议的,即予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市本级培训定点机构,由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统一组织遴选确定。

四、培训服务管理规范

1.培训班级人数规模一般控制在100人左右。

2.培训实行开班申报制度,培训机构应于开班前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项目制培训”专栏进行网上电子开班,并录入各项培训信息。

3.培训机构应按照经备案的培训方案和课程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并做好签到工作(每半天签到1次)。

4.培训机构依据具体培训内容组织考核,并预先向经信部门上报备案考核方案及试题。

5.培训机构将考核合格人员导入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培训合格证书系统,生成统一证书编码后,向学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补贴标准及申报要求

(一)补贴标准。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相应培训学时(3个小时对应4个课时),原则上分三档进行补贴:培训课时达32课时的,补贴800元;培训课时达40课时的,补贴1000元;培训课时达48课时,补贴1200元。

(二)补贴申报。培训结束(证书编号生成)后,培训定点机构向经信部门申请培训补贴,并向经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补贴申请表原件、培训授课小视频(每半天1次,每次至少5分钟)、其他和培训相关的材料。(《嘉兴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嘉兴市本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册》、签到表、证书名册、培训授课视频等材料)班级平均出勤率低于70%(含)的,不予补贴。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核发补贴,补贴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在“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专项资金”列支。

(三)补贴核拨。由经信部门拨付培训申请机构。

六、其它要求

(一)经信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定点机构的动态管理,根据其培训内容、课程安排、培训规模、学员反馈等情况给予综合评估。对达不到培训预期效果、学员出勤率低、培训口碑差、管理混乱、多次更改既定培训计划的培训机构,视情况及时终止委托服务,并列入警示名单,取消参加后续培训承办资质。

(二)经信部门和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台账,详细记录培训项目的各类信息(项目名称、培训班次、培训签到表、培训视频、培训时间、考核成绩)及参训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所在单位、手机号码等)。培训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三)各地经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数字经济领域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落细。各地数字经济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全省经信系统先进单位推荐的参考。

(四)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对弄虚作假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南湖、秀洲、经开区按上述培训服务管理规范、补贴标准及申报要求执行,其它县(市)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2021年各县(市、区)培训人数计划分配表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2日


(嘉经信数经〔2021〕32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数字经济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