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现今年乃至“十一五”时期的节能降耗目标任务,8月27日,嘉兴市政府办公室以内部明电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提出了八个方面的针对性措施。
一、指导督查一批重点耗能企业。进一步加强重点耗能行业和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做到重点突出、分类指导、整体推进。要重点加强年耗标煤5000吨及以上的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地政府逐个企业加强检查、指导,进一步落实企业的目标责任,推动企业加大节能技改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二、科学编制一批节能发展计划。要督促、指导列入全市年耗标煤5000吨及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尽快科学编制企业的节能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三、大力推广一批节能先进技术。在电力、纺织、建材、化工、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电、节煤、节水等技术。具体包括:变频调速技术;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绿色照明产品;热、电或热、电、冷联产技术;机动车船节油技术;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锅炉、窑炉节能改造;中央空调节能改造技术;冷凝水回收和中水回用技术。
四、组织实施一批节能技改项目。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工业循环经济“1221”工程,抓好节能、节电、节水等100个试点项目;推动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以项目为载体,推进我市节能降耗工作。
五、坚决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年底前,淘汰所有水泥机立窑,淘汰容积200立方米及以下的高炉、公称容量20吨及以下的转炉和电炉;2010年底前,淘汰50%以上的粘土砖瓦窑生产能力,淘汰容积300立方米及以下的高炉。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关停21.51万千瓦小火电机组、淘汰63.21万吨落后炼钢产能任务。同时,在加快淘汰电力、建材、钢铁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基础上,再扩展到淘汰小化工、小造纸、小印染、小电镀等行业。要加大分散小锅炉拆除力度,鼓励企业采用集中供热,鼓励现役热电联产抽凝机组改造为背压机组。集中供热有效范围内的企业,必须尽快拆除自备工业小锅炉和生活锅炉。
六、积极推进一批循环经济试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实施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继续抓好一批企业和园区试点工作。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和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一律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七、制订完善一批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财政向节能降耗重点项目、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编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和指导意见,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逐步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
八、建立健全一批节能工作制度。加快制定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的实施办法,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建立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建立健全相应的项目审批问责制度和节能表彰奖励制度。
(能源处 顾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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