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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紧扣四大“关键词”全面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发布日期:2021-05-07 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是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倒逼创新发展、转换增长动力的有力抓手。为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我市于近日印发《2021年全面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按照“精准评价、突出激励、有效帮扶、从严倒逼”的总体原则,提出11项年度重点任务,细化为33项具体工作,并逐一明确市级责任单位和时间要求。

今年,我市将紧扣“555”“一体化”“差别化”“高质量”四大“关键词”,找准“小切口、大牵引”工作措施,努力实现亩均效益有新提升、“低产田”企业整治有新突破、示范引领有新成效等三方面主要目标,推动嘉兴新制造“555”行动计划中重点产业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和发展质量加快提升,为打造长三角核心区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数字经济发展高地提供坚实支撑,以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围绕“555”,调结构

一是深化分行业评价。围绕嘉兴新制造“555”行动,市级层面对印染、化工、化纤、纺织(不含印染)、服装服饰、皮革、家具、农副食品加工等8个行业实行分行业评价。

二是延长保护期限。对列入嘉兴新制造“555”行动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氢能源、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5个新兴产业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工业企业,推动各地适当增加暂不评价、纳入评价但不列入D类的保护期限。

三是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嘉兴新制造“555”行动重点支持和培育产业内,政策性减免退库税额和先征后退税额较大、技术改造投资和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较多的工业企业,结合实际给予加分、提档或不列入D类等方式,分类、分档进行激励、扶持。

二、增强“一体化”,促协调

一是统一基础指标口径。推动各地各部门按照嘉政办发〔2021〕5号文件有关评价指标说明,统一工业企业用地面积和税收核算口径,增强亩均税收数据纵向、横向可比性。

二是统一规上评价方式。推动各地从评价宗地企业向评价法人企业转变,对规上制造业企业全部单独实行评价,充分释放、激发承租企业高质量发展潜力。

三是统一规下评价指标。推动各地调整规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设置,全面聚焦亩均税收这一核心指标。

三、加大“差别化”,优配置

一是推动指标权重差别化赋值。鼓励各地在保持亩均税收权重不变的同时,依据行业特点和发展导向,对亩均增加值、研发经费占比、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污权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实行差别化权重赋值,增强评价工作精准度。

二是加强重点企业差别化扶持。对受疫情冲击严重且符合本地产业发展导向,2018年度、2019年度均为B类及以上,2020年度滑落至D类的工业企业,各地可暂缓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加价政策。对重点民生保障企业和重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各地可通过给予适当加分、不列入D类等措施继续给予扶持。

三是深化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探索以小微企业园绩效综合评价为依据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提高资源要素差别化加价征收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升档的工业企业给予企业适当奖励。

四、着眼“高质量”,促提升

一是高质量示范引领。继续遴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亩均效益领跑者,在各级党委、政府召开的重大会议上专门予以表彰,在财政补助和评先评优上给予重点支持,充分发挥领跑者“头雁”作用。对全市制造业重点行业亩均效益领跑者,投资补助系数提升到1.5。

二是高质量整治提升。大力推进传统产业“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根据亩均税收,按照“从低到高”的原则和“改造提升一批、回收流转一批、兼并重组一批、提升入园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方式,分行业、分阶段、分批次进行改造提升,确保到年底前完成亩均税收连续三年5万元以下规上工业企业和2万元以下规下工业企业整治提升目标任务。

三是高质量政策倒逼。落实嘉政办发〔2020〕65号文件要求,提高工业企业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门槛,市本级三区亩均税收低于10万元的不得按A类给予减免,亩均税收低于5万元的不得按B类给予减免,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该标准。

四是高质量探索创新。支持海宁市深入探索人才密度类指标科学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单位二氧化碳排放增加值纳入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推动制造业低碳化发展。探索开展高能级产业生态园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根据亩均效益六项指标情况,计算并发布各县(市、区)、重大产业平台亩均效益综合指数、领跑指数。

在具体工作推进中,我市将着力巩固提升合力推进、运转顺畅、持续创新的“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格局,进一步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我市“亩均论英雄”改革先行地、示范地显示度、辨识度,让特色更特、亮点更亮,为“五彩嘉兴”建设添彩,为“七张金名片”打造增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