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起草了《嘉兴市首批次新材料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5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南路中南大厦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联系电话:0573—82521931。
附件:《嘉兴市首批次新材料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