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决策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工作。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请。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和产品条件应符合工信部制订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附件2)。对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复核工作。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填写《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详见附件1-2),并提供 2020 年、2021年、2022年三年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授权专明专利、主持或参与制订的标准等佐证材料。由各市经信局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省经信厅视情况对企业进行抽查。如推荐企业明显不符合《办法》标准,按照工信部要求将进行通报。 三、有关要求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 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2.企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申报。按照本列明的申报材料(附件3),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上传。为方便各地汇总审核,请企业尽量在4月8日前完成材料上传,4月12日前提交纸质材料。 3.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且仅需一份与相关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同时将申报材料(包括企业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刻录成光盘报送至各县(市、区)经信局。 四、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南湖区经商局 0573-82837033 秀洲区经商局 0573-83680236 嘉善县经信局 0573-84228200 平湖市经信局 0573-85630444 海盐县经信局 0573-86588019 海宁市经信局 0573-87287894 桐乡市经信局 0573-89396729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0573-83831128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 0573-85502092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wps
附件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wps
附件3:佐证材料清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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