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工作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9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拟继续有效6件、拟废止3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即日起至2024年6月4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反馈至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73-82521906。
附件: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wps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