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小微企业园(“两创”中心)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近期我局对我市符合条件的92家小微企业园(2023年度)进行绩效综合评价,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馈至市经信局产业发展处。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到2024年7月14日; 反馈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南路中南大厦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许金啸 电话:82521932/13757372834 附件:2023年度嘉兴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结果总表 .xls 嘉兴市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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