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丝绸、粽子、黄酒等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传承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22号),我市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发展丝绸、粽子、黄酒等具有嘉兴特色的历史经典产业,积极引导历史经典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市经信局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参照工信资金政策补助相关规程,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推动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 二、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22号); (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24〕22号)。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为十章,共计十四个条款。 第一章:加强原料供给。包括历史经典产业糯稻基地补助一条政策。 第二章:推动品牌发展。包含获评老字号奖励和获评质量奖奖励两条政策。 第三章:标准体系建设。包含标准制定奖励一条政策。 第四章:加大创新支持,包括新认定企业研究院奖励和获评省级历史经典产业新品、精品和珍品奖励两条政策。 第五章:“两化”技术改造。包括“两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一条政策。 第六章:企业做精做强。包括新认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隐形冠军奖励一条政策。 第七章:高端人才培育。包括获评省级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补助一条政策。 第八章:拓展营销平台。包括参加展会展位补助一条政策。 第九章:加快产业融合。包括创建国家级、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奖励和开设品牌首店补助两条政策。 第十章:其它事项。明确了《操作细则》的资金操作情况、否决条款及施行时间。 四、适用范围 本《操作细则》适用于嘉兴市本级,各县(市)可参照本《操作细则》进行操作。 五、施行时间 本细则施行时间和有效期均与《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24〕22号)一致。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解读人:章澜(市经信局局长)。 (三)联系电话:0573-8252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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