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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嘉兴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0 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经信(经商)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

根据《嘉兴市制造业“三首”提升工程工作指南(试行)》(嘉经信技装〔2025〕12号)(以下简称《指南》),现就做好2025年度嘉兴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2025年度嘉兴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的,应符合《指南》相关要求。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指南》要求,通过“嘉兴市技术创新网上办事大厅”(http://jxjscx.com:7396)于7月25日前进行申报,具体的申报方法见《嘉兴市首版次软件认定系统操作指南》(另发)。其中,申报材料还要符合以下要求:

1.企业所申报软件产品的软件著作权须在2023年6月1日(含)之后获得;

2.企业所申报软件产品销售情况以发票为准;

3.企业所申报软件产品的检测报告及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须在2024年6月1日(含)之后出具。

(二)地方审核。各地经信部门按照《指南》有关认定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7月31日前向市经信局报送项目汇总表(通过系统导出)及企业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及pdf盖章版),同时通过网上平台上传项目汇总表PDF盖章扫描件。

(三)综合评议。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答辩,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认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发文公布。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申报产品,市经信局予以发文认定。

三、有关要求

(一)每个申报单位仅限择优申报一项软件产品参加认定。申报产品名称须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中的软件名称一致。

(二)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三)各地经信部门应当加强对申报单位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核查,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推荐。

(四)企业网站登陆账号注册、审核、修改由属地经信部门负责。

系统技术咨询:黄  工      联系电话:82667745

嘉兴市经信局:刘丽佳      联系电话:83681936

南湖区经商局:沈伊宁      联系电话:82838580

秀洲区经商局:盛贝屿      联系电话:82720236

嘉善县经信局:曹文韬      联系电话:84228532

平湖市经信局:李中天      联系电话:85060443

海盐县经信局:孙东魁      联系电话:86588036

海宁市经信局:顾雨潇      联系电话:87288731

桐乡市经信局:平  桉      联系电话:89395809

经开区经济发展部:张淑颖  联系电话:83831123

港区经济发展部:沈嘉朱炜  联系电话:85581578


附件1:关于印发《嘉兴市制造业“三首”提升工程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2025年嘉兴市首版次软件认定申报书.doc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