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经商)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pdf
2.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pdf
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pdf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