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1.制定目的。抢抓全球生命健康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重点聚焦同位素与合成生物(生物制造)两大前沿方向,协同发力,构建嘉兴特色生命健康领域未来产业体系。 2.政策依据。《浙江省加快合成生物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制高办〔2025〕1 号)。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五方面内容。 一是增强创新能力,布局中试平台体系。推动科研院所对生命健康产业技术的研究和突破。搭建中试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推动认定一批生命健康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概念验证中心、制造业中试平台,强化成果转化能力。 二是谋划重点项目,构建优质企业梯队。梳理产业链关键环节,明确缺失的行业龙头、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链主”企业清单,进行精准招商。 三是加速成果转化,打造标志性创新产品。滚动更新生命健康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加大未来产业新产品、新应用、新服务的首台(套)推广应用力度。对合成生物链上企业自主研发的获生产许可证或备案的产品,以及取得相关专利证明的菌种、技术,给予奖励。 四是拓展应用场景,打造示范推广标杆。实施“人工智能+合成生物”融合工程,通过算力补贴等方式,降低生物AI大模型开发运营成本。对处于产业链上的新产品在市场拓展阶段给予支持,对合成生物、核药等产业链上企业自主研发生产并销售的新产品,按照销售额,给予企业一定比例的奖励支持。 五是优化政策环境,形成良好产业生态。布局一批生命健康领域的市级未来产业孵化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国家和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探索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推进医用同位素产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一类事”改革。对于合成生物领域,不生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且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项目,可以不进入化工园区。 三、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四、解读机关、解读处室及联系方式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解读处室:未来产业处(人才工作处)。 (三)联系电话:0573-836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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