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今年6月,市经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嘉兴市加快推进中试平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8月26日,陈伟书记带队赴经开区实地调研中试平台建设工作,并提出要“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契合嘉兴实际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为更好促进中试平台建设工作,我们吸纳中试平台相关负责人及各有关部门的诉求建议,形成《管理评价细则》。 二、主要内容 《管理评价细则》主要由总则、申报条件与程序、评价管理、支持政策、附则五个章节构成。其中,总则部分阐述本实施细则的制定背景;申报条件与程序章节明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及建设流程;评价管理章节规定平台的管理标准与退出机制;支持政策部分阐明相关的扶持政策;附则部分说明财政补助的执行方式。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明确申报条件与建设程序。聚焦嘉兴“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采用“先培育、后认定”的模式建设中试平台,通过两年培育,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认定为嘉兴市中试平台。规定申报中试平台培育库主体必须满足七大基本条件。同时,规定了自主申报、推荐审核、组织遴选、公示发文等中试平台培育库的申报流程。 二是健全管理评价机制。《管理评价细则》规定在库中试平台需每年提交年度报告,由市经信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在库的中试平台开展绩效评价。同时,还明确了平台的退出机制。如,市级培育平台绩效评价为“不合格”的、市级中试平台评价为“不通过”的,予以一个月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整改后仍不合格、不通过的视为自动退库。 三是明确相关政策支持。《管理评价细则》在《嘉兴市加快推进中试平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细化了奖励政策,明确对入围国家级、省级中试平台,根据近三年设备投入的30%统筹给予支持,后续有新设备投入的,可根据当年设备投资继续按比例补助,补助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对在库平台实施动态管理和年度评价,对培育成为嘉兴市中试平台的,每个给予100万元的奖励,最多奖励一次。 三、实施时间 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12月12日起正式施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处室和联系方式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解读处室:技术装备处; (三)联系电话:0573-8252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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