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加强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促进相关工作,统筹协调我市企业减负降本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事项,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 :章 澜(市经信局局长)
副 召 集 人:姚中华(市经信局副局长)
张东阁(市经信局副局长)
成 员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市税务局、嘉兴海关、市电力局、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
联席会议日常具体工作由市经信局承担,市经信局综合处(经济运行处)、企业培育处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